商务部将20家日本实体列入出口管制管控名单,将20家日本实体列入关注名单
金融界·2026-02-24 11:14

商务部对日出口管制措施公告 - 中国商务部于2026年2月24日发布公告,宣布对40家日本实体实施出口管制措施,措施分为“管控名单”与“关注名单”两类,各包含20家实体 [1][7] - 公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口管制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两用物项出口管制条例》等法律法规,旨在维护国家安全和利益,履行防扩散国际义务,并制止日本“再军事化”和拥核企图 [1][7][10] 管控名单(共20家实体)及措施 - 将三菱造船株式会社等20家被认定“参与提升日本军事实力”的日本实体列入出口管制管控名单 [1][7] - 对管控名单内实体采取两项核心措施:一是禁止中国出口经营者向其出口两用物项;二是禁止境外组织和个人将原产于中国的两用物项转移或提供给这些实体,正在开展的相关活动应立即停止 [1][7] - 特殊情况下确需出口的,需向中国商务部提出申请 [1] - 名单实体主要涉及日本核心的军工、航空航天、船舶及关键部件制造企业,包括三菱重工旗下多家子公司(如三菱重工航空发动机、海洋机械等)、川崎重工航空宇宙系统公司、富士通防卫与国家安全株式会社、日本宇宙航空研究开发机构等 [2][3] 关注名单(共20家实体)及措施 - 将斯巴鲁株式会社等20家“无法核实两用物项最终用户、最终用途”的日本实体列入关注名单 [3][7][8] - 对关注名单内实体的出口管制措施包括:出口经营者不得申请通用许可或以登记填报方式获得出口凭证;申请单项许可时,需提交针对该实体的风险评估报告,并提供不将物项用于提升日本军事实力用途的书面承诺 [3][8] - 对关注名单实体的许可审查期限将不受常规规定期限限制,商务部将实施更严格的最终用户和最终用途审查,涉及日本军事用户、军事用途及有助于提升军事实力的出口将不予批准 [3][8] - 名单内实体若履行配合核查义务,可申请移出关注名单 [3][8] - 名单实体涵盖汽车制造(如斯巴鲁、日野汽车)、能源(引能仕)、贸易(伊藤忠航空、三井物产航空航天)、电子电气(TDK、日新电机)、材料化工(三菱材料、日东电工、日油)及科研机构(东京科学大学)等多个领域 [9] 措施适用范围与影响说明 - 对于未列入上述两份名单的日本实体,若其涉及日本军事用户、军事用途或有助于提升日本军事实力的其他最终用户用途,将依据《关于加强两用物项对日本出口管制的公告》规定,禁止对其出口两用物项 [8] - 商务部强调,相关措施仅针对两用物项,且仅针对少数日本实体,不影响中日正常经贸往来,诚信守法的日本实体无需担心 [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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