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家日本实体,出口管制管控!
人民日报·2026-02-24 14:34

商务部对日本实体实施出口管制 - 中国商务部于2026年2月24日发布第11号公告 将20家日本实体列入出口管制管控名单[1] - 管制措施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口管制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两用物项出口管制条例》 旨在维护国家安全和利益并履行防扩散等国际义务[1] - 公告自公布之日起正式实施[3] 管制措施核心内容 - 禁止中国出口经营者向名单内20家实体出口两用物项[1] - 禁止境外组织和个人将原产于中国的两用物项转移或提供给名单内实体[1] - 正在开展的相关活动应当立即停止[1] - 特殊情况下确需出口的 需向商务部提出申请[2] 受管制实体行业分布 - 船舶与海洋工程行业:名单包括三菱造船株式会社 三菱重工海洋机械株式会社 三菱重工海事系统株式会社 日本海洋联合株式会社 JMU防务系统株式会社等多家核心企业[4][5] - 航空航天与国防行业:名单涵盖三菱重工航空发动机株式会社 川崎重工航空宇宙系统公司 富士通防卫与国家安全株式会社 日本电气航空宇宙系统株式会社 日本宇宙航空研究开发机构等关键实体[4][5] - 动力系统与精密制造行业:名单涉及三菱重工发动机与涡轮增压器株式会社 IHI原动机株式会社 IHI主要金属株式会社等企业[4] - 航空发动机维护与服务行业:名单包含IHI喷气机服务株式会社[4] - 航空制造与工程行业:名单涉及IHI宇航株式会社 IHI航空制造株式会社 IHI宇航工程株式会社等实体[4] - 电子与传感器行业:名单包括日本电气网络传感器株式会社[4] - 科研与教育机构:名单包含防卫大学[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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