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核心观点 - 中国正在深化科技人才评价体系改革,核心是破除“唯论文、唯帽子、唯职称、唯学历、唯奖项”的“五唯”模式,建立与国家战略需求精准对接的分类分层评价体系,以激发创新活力,将“人才红利”转化为“创新红利”,服务于高质量发展和高水平科技自立自强[1][3][11] 改革背景与目标 - 传统“五唯”评价体系与国家战略需求存在错位,短期量化指标抑制了科研人员深耕原始创新的动力,阻碍创新要素聚焦于“四个面向”[3] - 改革旨在打破科研自我循环,推动创新要素深度耦合以服务国家需求[1] - 国家综合创新能力排名从2020年的第14位跃升至2024年的第10位,人才评价体系改革的正向引导作用日益凸显[11] 顶层设计与法律支撑 - 2018年起,中央层面持续推进系统性改革部署,包括印发《关于深化项目评审、人才评价、机构评估改革的意见》等[4] - 2025年1月1日起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法》首次以法律形式将“实践成果”与“学位论文”并列作为学位授予依据,为打破“唯论文”导向提供法律支撑[3] - 2025年10月,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通过的“十五五”规划建议明确提出,要“以创新能力、质量、实效、贡献为评价导向”[12] 分类分层评价标准 - 建立分类分层评价体系,针对不同类型人才设定差异化评价指标[5] - 基础研究人才:突出原创贡献与学术引领力[5] - 应用研究人才:侧重技术攻关的实际成效[5] - 产业转化人才:强化成果落地的经济社会价值[5] - 高技能人才:聚焦高精尖制造技艺的熟练度与创新性[5] - 教育教学人才:以育人成效为核心[5] - 中国科学院物理研究所实行“四类人才”分类评价机制,例如对基础科学研究类人才推行不多于3篇高质量代表作评价制度[5] - 2025年,已有来自多所高校的59名工程硕士、3名工程博士以实践成果获得学位[4] 评价方法革新 - 推行精准化同行评议,例如重庆市“英才计划”按细分专业领域遴选评委,上海市尚思自然科学研究院采用国际小同行评审制[6] - 设置弹性化评价周期,为科研预留探索试错空间[7] - 北京大学将基础学科预聘考核期从6年延长至8~9年[7] - 四川大学华西临床医学院对承担重大攻关任务的人才实行1~2年免考核机制[7] - 中国科学院物理研究所对新入所青年科研人员实行6年内免予常规考核[7] - 探索“过程性评价+结果性评价”的融合模式,并关注阶段性突破[8] - 推行代表作评价制度,引导科研从“追求数量”转向“追求质量与价值”[8] 评价机制与资源配置协同 - 赋予用人单位评价自主权,例如福建省龙岩市推行“企业认定、政府认账”模式,2025年当地75名实用型人才通过企业自主认定[9] - 需构建制度保障体系以避免主观性,如建立专家回避、利益冲突声明、过程全公开等制度,并引入第三方评估[9][10] - 人才评价改革需与项目评审、经费管理、职称晋升、薪酬激励等改革深度联动,形成“评价—激励—资源配置”闭环[1][10] - 山东省构建“9部门联动、15项改革任务清单”的协同机制,将人才评价结果作为科研经费分配的核心依据等[10] 未来深化方向与体系构建 - 改革重点从“破除旧规则”转向“构建新体系”,需更高维度统筹[12] - 需平衡定性评价与定量指标,根据成果在创新链中的位置形成结合式评价方式[13] - 需提升考核指标协同度,例如在学科评估中提升代表作占比,降低论文指标占比,并将评价改革与项目评审、经费管理等制度更好协同[13] - 需深化评价理论研究,构建分类分层标准体系并建立动态调整机制[13] - 需强化评价能力建设,如建立全国性评价从业者培训体系、建设“国家科技评价专家库”、培育第三方评价机构[14] - 需构建包容创新的文化氛围,落实对高风险研究的包容机制,并在应用研究领域探索纳入市场认可、风险投资反馈等市场化指标[14]
瞭望 | 破立并举激活创新第一资源
新华社·2026-02-24 17: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