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对日本实体实施出口管制措施 - 中国商务部决定将20家日本实体列入出口管制管控名单,将另外20家日本实体列入关注名单,措施自公布之日起实施 [1] - 此举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口管制法》与《中华人民共和国两用物项出口管制条例》,旨在维护国家安全利益、履行防扩散等国际义务 [1] 被列入管控名单的实体及措施 - 管控名单包括三菱造船株式会社、三菱重工航空发动机株式会社、川崎重工航空宇宙系统公司等20家参与提升日本军事实力的实体 [1] - 措施包括禁止出口经营者向这些实体出口两用物项,以及禁止境外组织和个人将原产于中国的两用物项转移或提供给他们,正在开展的相关活动应立即停止 [1] 被列入关注名单的实体及措施 - 关注名单包括斯巴鲁株式会社等20家无法核实两用物项最终用户、最终用途的日本实体 [2] - 对这些实体的出口不得申请通用许可或以登记填报方式获得出口凭证,申请单项许可需提交风险评估报告和书面承诺,且许可审查期限不受常规限制 [2] - 商务部将对其实施更严格的最终用户和最终用途审查,涉日本军事用户、军事用途及一切有助于提升日本军事实力的出口不予批准 [2] 措施出台的背景与目的 - 措施旨在制止日本“再军事化”和拥核企图,日本近年大幅增加军费开支,积极研发和采购先进军事装备,其核能领域举动引发拥核担忧 [3] - 通过切断相关实体获取中国两用物项的渠道,以遏制日本军事力量发展,维护地区和平稳定 [3] - 对无法核实最终用户和用途的实体加强审查,可防止两用物项被用于提升日本军事实力,从源头把控风险 [3] 被管制实体的业务领域分析 - 被列入管控名单的实体涵盖多个关键领域,包括船舶制造(如三菱造船株式会社、日本海洋联合株式会社)、航空(如三菱重工航空发动机株式会社、川崎重工航空宇宙系统公司) [3] - 其他实体涉及防卫与国家安全(如富士通防卫与国家安全株式会社)、宇航(如IHI宇航株式会社)、军事人才培养(防卫大学)以及航天研究(日本宇宙航空研究开发机构) [4] 措施的影响与官方立场 - 中方强调措施是必要且专业的,不针对任何国家或行业,不影响中日正常经贸合作 [4] - 有分析指出,部分实体可能存在将进口自中国的商品或技术用于非和平目的的风险,或与中国出口管制要求不符 [5] 中日经贸关系与相互管制背景 - 中日经济联系紧密,中国是日本最大贸易伙伴,累计有5万多家日企在华投资,投资额达1300多亿美元 [5] - 2025年前10个月,有820万中国游客赴日旅游,消费占日本外国游客总量的四分之一 [5] - 日本自2023年起逐步收紧对高端半导体制造设备的出口管制,2025年进一步将“最终用户清单”作为限制手段 [5] - 2025年2月,日本首次大幅扩容清单,将42家中国实体列入出口管制的“最终用户清单”,使受日本出口管制的中国实体总数达到约110家,主要分布在半导体、人工智能、光刻机及量子计算等关键技术领域 [5]
商务部对20家日本实体实施出口管制
经济观察网·2026-02-24 17: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