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进一步优化调整房地产政策
央视新闻·2026-02-25 13:22

上海市房地产政策优化调整 - 上海市五部门联合印发《关于进一步优化调整本市房地产政策的通知》,旨在更好满足居民刚性和改善性住房需求,促进市场平稳健康发展,政策自2026年2月26日起施行 [1] 住房限购政策调减 - 缩短非沪籍居民购买外环内住房的社保或个税年限要求,从购房之日前连续缴纳满1年及以上即可 [2] - 对在上海市缴纳社保或个税满3年及以上的非沪籍居民家庭或单身人士,可在现有限购政策基础上,于外环内增购1套住房 [2] - 对持《上海市居住证》满5年及以上的非沪籍居民家庭或单身人士,可在全市限购1套住房,无需提供社保或个税证明 [2] - 非沪籍居民连续缴纳社保或个税满1年及以上,在外环外购房不限套数,在外环内限购1套;连续缴纳满3年及以上,在外环内限购2套 [2] 住房公积金贷款政策优化 - 提高家庭购买首套住房的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从160万元提高至240万元 [4] - 叠加多子女家庭和购买绿色建筑的最高上浮政策(最高上浮35%),上海市公积金家庭贷款最高额度可达324万元 [4] - 购买第二套住房的公积金最高贷款额度也相应提高 [4] - 优化贷款套数认定,对于已结清公积金贷款且在上海市无住房或仅有1套住房的家庭,再次购房时可申请公积金贷款 [4] - 扩大多子女家庭购房支持范围,其公积金贷款支持政策从购买首套住房拓展至第二套住房,购买第二套住房的最高贷款额度可在上海市最高额度基础上上浮20% [4] 个人住房房产税政策完善 - 自2026年1月1日起,对上海市户籍居民家庭中,成年子女购买属于其家庭唯一住房的,暂免征收个人住房房产税 [5] - 适用条件为购房人于未成年时或上海市个人住房房产税试点前已与父母、(外)祖父母共同拥有住房,在上海市新购或置换住房后,该住房仍为成年子女家庭唯一住房(除上述共同拥有住房外) [5] - 家庭住房情况变化符合条件者,可向税务机关重新办理申报认定,从认定次月起调整纳税,并退还2026年1月1日以后多缴纳的税款 [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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