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政协委员建言无人驾驶:让L3以上的汽车尽快进入商用
观察者网·2026-02-25 16:52

国家战略定位与产业共识 - 无人驾驶被定位为国家抢占未来产业竞争制高点、催生新质生产力的关键,是人工智能与实体经济深度融合的重要应用 [1] - 产业发展正处于“奇点时刻”,亟需通过政策创新、场景开放和制度重构,推动从测试验证迈向规模化应用 [1][4] - 高阶自动驾驶与具身智能被视为智能原生应用的典型代表,是让AI从数字空间走向实体经济、布局未来产业的关键 [3] 国际竞争格局与立法进展 - 美国国会众议院能源与商务委员会已通过《自动驾驶法案》,进入全院审议,这是美国联邦层面首次建立全国统一监管框架,并允许无方向盘、无脚踏板的无人驾驶车辆合法化 [1] - 美国企业加速商业化,特斯拉首辆无脚踏板、无方向盘的Cybercab已下线并计划在2026年4月投入量产,Waymo在扩张美国市场的同时正加速进入日本东京、英国伦敦等全球市场 [1] - 中国无人驾驶技术加速出海,例如萝卜快跑已落地迪拜、阿布扎比等全球22个城市,并成为2026年迪拜世界政府峰会唯一指定的全无人试乘车队 [6] 规模化应用面临的挑战与“卡点” - 当前自动驾驶试点和测试仍是“小规模、区域性”的,多数城市仅开放部分路网,缺乏区域级联动的场景验证,成为推动规模化产业化的“关键卡点” [8] - 从领先技术到落地应用,最耗时的是“技术-社会系统”的完善,需提前为L4级及以上自动驾驶考虑驾驶主体法律地位、事故责任认定、保险机制、数据合规等社会治理问题 [5] - 需压缩技术扩散的自然演进过程,先让技术用起来,在应用中迭代系统 [5] 政策与制度创新建议 - 建议将自动驾驶纳入国家“十五五”规划顶层设计,因地制宜支持有条件的地方拓展更大范围、更多场景的应用 [4] - 建议扩大试点、场景驱动,选择有条件的都市圈(如京津冀、长三角、大湾区、成渝、海南岛)建立5到10个区域级工程验证平台,打造全球影响力的自动驾驶应用集群 [8] - 建议在《智能网联汽车道路测试与示范应用管理规范(试行)》等政策文件中,为新车型、新服务、新模式的验证及规模化落地提供制度型开放空间,支持地方先行先试 [9] - 建议为自动驾驶等创新提供先行先试的政策空间,以重构物流、出行、交通管理及城市空间利用方式 [9] 产业发展方向与商业价值 - 新能源汽车的自动化正超越“汽车+AI”模式,迈向以AI为核心基因、创造全新产品形态和商业模式的智能原生产业阶段 [4] - 自动驾驶将发展成智能性综合平台,成为一种移动的生活平台、工作平台、服务平台,技术价值、产业价值、社会价值巨大 [8] - 自动驾驶将出行服务转变为“移动私密空间”,创造了超越单纯位移的“增量服务价值”,用户调研显示约95%的乘客体验后明确表示将继续使用,超七成用户期待其成为未来主要出行模式 [10] 法律与监管框架需求 - 未来汽车监管需解决三方面新需求:新增自动驾驶车辆的法律地位、责任和义务;更新人类驾驶员的责任和义务;对汽车产品生产一致性进行动态监管,包括相关法规与标准 [10] - 需通过系统施策,形成政府引导、企业主导、科研支撑、多方协同的系统推进机制,推动AI原生应用从试点示范向规模化落地 [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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