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消防救援人员法草案首次提请审议 体现人员管理与保障相结合
新华社·2026-02-25 17:25

国家消防救援人员法草案核心内容 - 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是应急救援的主力军和国家队 国家消防救援人员法草案于2月25日首次提请全国人大常委会会议审议 该草案旨在规范人员管理、保障合法权益、加强监督并促进队伍建设[1] 草案结构与总体原则 - 草案共7章47条 体现管理与保障相结合的原则 既加强人员管理 又提供相应的待遇保障[1] - 草案明确国家消防救援人员的身份属性 指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中纳入国家行政编制、授予消防救援衔的人员[1] 人员管理与制度规范 - 草案分别明确管理指挥人员、专业技术人员、消防员的管理办法[1] - 要求建立完善国家消防救援人员的招录、考核、训练等各项制度 并实行专门的退出管理[1] - 明确招录、退出等制度[1] 待遇与职业保障 - 明确经费保障和工资待遇 规定所需经费纳入预算[1] - 国家消防救援人员按规定享受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险、伤亡附加保险和福利待遇[1] - 加强职业安全保障 要求为国家消防救援人员提供安全保护条件 并对医疗待遇、退休、抚恤等政策作了衔接规定[1] 监督与惩戒机制 - 规定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应当对国家消防救援人员的思想政治、履行职责等情况进行监督 并对有关检举、控告进行处理[2] - 国家消防救援人员应当自觉接受监督[2] - 规定国家消防救援人员因在灭火救援现场拒绝履行职责等被开除的 不得录(聘)用为公务员或者事业单位工作人员[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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