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确国家消防救援人员身份属性(聚焦审议)
人民日报·2026-02-26 09:29

草案核心立法目的 - 将“对党忠诚、纪律严明、赴汤蹈火、竭诚为民”确立为国家消防救援人员的根本要求,旨在加强管理并提供相应待遇保障 [1] 人员身份与队伍定位 - 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被定位为应急救援的主力军和国家队 [1] - 国家消防救援人员指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中纳入国家行政编制、授予消防救援衔的人员 [1] - 其中管理指挥人员、专业技术人员是公务员的组成部分,消防员是国家工作人员的组成部分 [1] - 该草案的制定是落实2022年《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整合改革方案》要求,推动相关法律法规制定修订的一部分 [1] 职责、纪律与管理 - 国家消防救援人员职责包括执行火灾扑救和应急救援任务,依法开展消防监督管理等工作 [2] - 要求人员服从命令、听从指挥,禁止执行任务时行动消极、临阵畏缩、擅离队伍或无故逾期不归等行为 [2] - 开展消防监督检查时,必须出示执法证件并严格遵守国家规定 [2] - 草案区分管理指挥人员、专业技术人员、消防员的管理办法,明确职务对应关系 [2] - 要求建立完善招录、考核、训练等各项制度,并实行专门的退出管理 [2] 待遇保障与职业特点 - 草案明确了经费保障和工资待遇 [2] - 要求为国家消防救援人员提供安全保护条件,并对医疗待遇、退休、抚恤等政策作了衔接规定 [2] - 明确国家消防救援人员享受符合其职业特点的优待政策,并授权部门制定具体办法 [2] 监督与惩戒机制 - 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应对人员的思想政治、履行职责等情况进行监督,处理相关检举和控告,人员应自觉接受监督 [3] - 因在灭火救援现场拒绝履行职责等被开除的人员,不得录(聘)用为公务员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3] - 对违反队伍纪律的,必要时可采取停止执行职务等措施 [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