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消防救援人员法草案首次审议 明确招录和退出等制度
央视新闻·2026-02-26 10:03
国家消防救援人员法草案提请审议 - 草案于2月25日至26日举行的十四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一次会议上首次提请审议 [1] - 草案共7章47条 旨在体现对国家消防救援人员的管理与保障相结合 [1] - 草案明确国家消防救援人员是指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中纳入国家行政编制、授予消防救援衔的人员 [1] 草案核心管理制度 - 实行分类管理 分别明确管理指挥人员、专业技术人员、消防员的管理办法 [1] - 明确职务对应关系 [1] - 明确招录、退出等制度 要求建立完善招录、考核、训练等各项制度 并实行专门的退出管理 [1] 人员待遇与保障 - 草案明确经费保障和工资待遇 [1] 监督与惩戒机制 - 规定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应对国家消防救援人员的思想政治、履行职责等情况进行监督 并对有关检举、控告进行处理 [1] - 国家消防救援人员应自觉接受监督 [1] - 严格惩戒 规定国家消防救援人员因在灭火救援现场拒绝执行职责等被开除的 不得录(聘)用为公务员或者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2] - 对违反队伍纪律的 必要时可采取停止执行职务等措施 [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