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大庆市委原常委、秘书长何英明被开除党籍和公职
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2026-02-26 10:06
案件主体与处理结果 - 黑龙江省纪委监委对大庆市委原常委、秘书长何英明严重违纪违法问题立案审查调查 [1] - 经黑龙江省委批准进行审查调查 [1] - 决定给予何英明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 并终止其大庆市第十次党代会代表资格 [1] - 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 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 [1] 主要违纪违法事实 - 丧失理想信念 背弃初心使命 对党不忠诚不老实 对抗组织审查 [1] - 无视中央八项规定精神 违规出入私人会所 [1] - 违背组织原则 违规为他人谋取人事利益并收受钱款 [1] - 为官不廉 违规收受礼金 违规接受旅游安排 利用职权或职务影响为亲属谋取利益 [1] - 贪敛钱财搞权钱交易 利用职务便利在职务提拔、岗位调整、国有土地使用权证审批、工程款结算等方面为他人谋利 并非法收受巨额财物 [1] 案件性质与纪律法律依据 - 严重违反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和廉洁纪律 构成严重职务违法并涉嫌受贿犯罪 [1] - 在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 性质严重 影响恶劣 [1] - 处理依据包括《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