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确国家消防救援人员身份属性
人民日报·2026-02-26 10:43

草案核心内容 - 《国家消防救援人员法》草案已提请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 旨在明确国家消防救援人员的根本要求 身份属性 职责纪律 管理办法及待遇保障 标志着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的法律地位和管理体系将得到进一步确立和完善 [1] 身份属性与队伍定位 - 草案将“对党忠诚、纪律严明、赴汤蹈火、竭诚为民”确立为国家消防救援人员的根本要求 [1] - 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被定位为应急救援的主力军和国家队 [1] - 草案明确国家消防救援人员是指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中纳入国家行政编制 授予消防救援衔的人员 其中管理指挥人员和专业技术人员是公务员的组成部分 消防员是国家工作人员的组成部分 [1] 职责纪律与管理规范 - 草案规定国家消防救援人员的主要职责是执行火灾扑救和应急救援任务 依法开展消防监督管理等工作 [2] - 草案要求国家消防救援人员必须服从命令 听从指挥 并禁止执行任务时行动消极 临阵畏缩 擅离队伍或无故逾期不归等行为 [2] - 草案规定开展消防监督检查时必须出示执法证件 [2] - 草案分别明确了管理指挥人员 专业技术人员和消防员的管理办法 要求建立完善的招录 考核 训练及专门的退出管理制度 [2] 待遇保障与监督机制 - 草案明确了经费保障和工资待遇 要求为国家消防救援人员提供安全保护条件 并对医疗待遇 退休 抚恤等政策作出衔接规定 [2] - 草案明确国家消防救援人员享受符合其职业特点的优待政策 具体办法授权相关部门制定 [2] - 草案强化了监督机制 规定队伍应对人员的思想政治和履行职责情况进行监督 处理相关检举和控告 人员应自觉接受监督 [3] - 草案规定因在灭火救援现场拒绝履行职责等被开除的人员 不得再录用为公务员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对违反纪律者可采取停止执行职务等措施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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