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哈尔滨市政协原党组成员、副主席赵罡被开除党籍和公职

核心观点 - 黑龙江省纪委监委对哈尔滨市政协原党组成员、副主席赵罡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调查并给予处分 其行为构成严重职务违法并涉嫌受贿犯罪 [1][2] 违纪违法具体行为 - 丧失理想信念 背弃初心使命 搞投机钻营 结交政治骗子 对抗组织审查 不信马列信鬼神 搞迷信活动 [1] - 无视中央八项规定精神 违规接受宴请 [1] - 违背组织原则 不按规定报告个人有关事项 在组织谈话时不如实说明问题 跑官要官 违规为他人谋取人事利益并收受钱款 [1] - 廉洁底线失守 违规收受礼金 利用职权为亲属及他人谋取利益并收受财物 由他人支付应由个人支付的费用 [1] - 目无纪法 大搞权钱交易 利用职务便利及职权或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 为他人在职务提拔 工程项目承揽 工程款拨付等方面谋取利益 并非法收受巨额财物 [1] 处理结果 - 赵罡严重违反党的政治纪律 组织纪律和廉洁纪律 构成严重职务违法并涉嫌受贿犯罪 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 不收手 [2] - 经省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并报省委批准 决定给予赵罡开除党籍处分 [2] - 由省监委给予其开除公职处分 [2] - 按规定终止其哈尔滨市第十五次党代会代表资格 [2] - 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 [2] - 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 所涉财物一并移送 [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