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政部发文规范未成年人救助保护机构管理
新华社·2026-02-26 18:05
政策法规发布 - 民政部近日公布新制定的《未成年人救助保护机构管理暂行办法》 该办法共6章50条 将于2026年4月1日起施行 [1] 机构定义与性质 - 未成年人救助保护机构是指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及其民政部门设立的机构 主要收留、抚养由民政部门依法临时监护的未成年人 并开展困境未成年人关爱服务工作 [1] - 此类机构包括按照事业单位法人登记的未成年人(救助)保护中心 以及设有未成年人救助保护科(室)的机构等 [1] 核心服务内容(对机构内未成年人) - 办法明确机构应当收留、抚养由民政部门依法临时监护的未成年人 [1] - 规定机构需为这些未成年人提供健康检查、寻亲服务、生活照料、基本医疗、教育服务、安全保护、心理健康服务等 [1] 扩展服务内容(对机构外困境未成年人) - 办法指出机构应当依法为机构外困境未成年人提供危机干预、监护评估等服务 [1] - 规定有条件的机构可以在监护支持、心理关爱、临时性照料服务等方面发挥作用 [1] - 要求机构每年组织或者指导开展儿童督导员、儿童主任业务培训等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