条例草案核心内容 - 条例草案共八章五十八条 涵盖总则、测绘基准与系统、基础测绘及其他测绘等内容 目前正进行为期30天的公示[1] - 条例草案旨在为行业在北京的创新实践提供法治保障 以促进产业升级发展[2] 行业监管与安全保密 - 条例草案明确市场主体的安全保密义务 要求对属于国家秘密的测绘地理信息进行获取、持有、提供、利用、销毁等全链条严格管理[2] - 草案加强和完善地下管线测绘管理 强化建设单位需在覆土前即时开展跟踪测量 并将成果作为规划核验依据[2] - 草案规定卫星导航定位基准站、互联网地图服务、自动驾驶地图等测绘地理信息单位的具体安全保密要求 并健全审图机制[2] - 草案新增企业资质注销、外埠领取涉密数据等情形的具体销毁措施 以弥补安全保密薄弱环节[2] 产业发展与科技创新 - 条例草案鼓励支持测绘地理信息科学技术创新 建设智慧城市数字底座 促进在位置服务、自动驾驶等新业态应用[1] - 草案推动形成测绘地理信息新技术、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 服务社会公众对出行、消费等不同场景的空间数据应用需求[2] - 草案扩大基础测绘内容范畴 调整基础测绘成果更新方式 明确城市国土空间监测法律地位 并鼓励企事业单位通过科技创新丰富供给[2] - 北京拥有全国数量最多的甲级测绘资质单位 以及约三分之一的全国地理信息百强企业[2] 成果共享与服务应用 - 条例草案新增建立服务国家和军队部门的成果共享机制 并规定加强京津冀交流协作以促进成果共享利用 提升首都都市圈协同发展能力[1] - 草案提出将向社会公众提供公众版测绘地理信息成果和多样化服务 并编制出版中英文地图[1] - 草案增加应急测绘条款 明确其主要内容和机制 并鼓励社会力量参与 以提高保障能力 服务韧性城市建设[1]
北京市测绘地理信息条例草案公开征求意见
新京报·2026-02-27 17:5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