越南被欧盟列入“税务不合作管辖区名单”
商务部网站·2026-02-28 00:21

事件概述 - 欧盟理事会于2月17日更新其“税务不合作管辖区名单”,并将越南列入“观察名单”(灰名单)[1] - 该名单分为“黑名单”与“观察名单”两类,旨在推动全球税收透明度和公平征税[1][2] 名单分类详情 - “黑名单”(非合作管辖区)包含12个未改善税收治理标准或在履行承诺方面进展不足的司法管辖区,包括美属萨摩亚、安圭拉、俄罗斯联邦、巴拿马等[1] - “观察名单”(与欧盟合作并有待履行承诺)包含10个已承诺改革税收制度但仍在等待欧盟最终评估的司法管辖区,包括越南、马来西亚、土耳其、英属维尔京群岛等[1] 越南的回应与进展 - 越南外交部于2月22日回应称,已根据经合组织的建议修改了多项法律文件[1] - 越南正在制定国家行动计划以落实国际税务标准,并表示愿与欧盟加强合作[1] 名单机制与潜在影响 - 该名单由欧盟理事会每半年更新一次[2] - 被列入名单的管辖区可能面临欧盟成员国的防御性措施,例如限制费用扣除、加强受控外国公司规则等[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