核心观点 - 全国首个农业企业品牌评价团体标准《广东农业企业品牌评价通则GAB-VES》正式发布,旨在填补行业空白,为农业企业品牌价值量化提供科学评估工具,并推动企业通过参与标准制定提升行业话语权和市场竞争力 [1][6][7][9] 标准制定背景与意义 - 我国农业企业品牌建设及相关评价标准此前几乎为零,该标准的发布填补了行业空白 [3] - 标准基于已连续举办两年的“广东农业企业品牌价值50强评价”活动所打造的GAB-VES评估体系,该活动已获得政府和企业界的广泛认可 [5][6] - 制定标准有助于企业在快速发展阶段建立专业形象,成为品类或行业代名词,从而在客户心中扎根 [4] - 行业共识认为“一流企业做标准”,掌握规则制定权意味着拥有话语权和领导地位 [2] 组织与参与单位 - 标准归口及发布单位包括广东省价格和产业品牌发展协会、南方农村报社、中国广告协会国际传播工作委员会、中央民族大学新闻与传播学院 [31][32][33][34] - 主要参编单位及人员面向农业企业、科研机构、行业协会等开放征集,择优纳入 [35][36] 标准制定流程 - 流程包括提案、立项、起草、征求意见(期限一般为三十天)、审查(表决须获不少于四分之三同意票)、批准、发布(在全国团体标准信息平台公开)、公告八个步骤 [17][18][19][20][22][23][24][25][26][27][28][29][30] 相关工作事项 - 标准批准后将在全国团体标准信息平台公开发布,供社会查询使用 [37][38] - 经费主要来源于参编单位支持、主办单位配套及项目合作收入 [39][40] - 将通过培训、研讨会、媒体宣传、榜单发布等形式推动标准落地实施 [40][41] - 标准实施后将定期评估,并根据行业发展与政策变化适时修订 [42][43] 预期成果 - 发布《广东农业企业品牌评价通则GAB-VES》团体标准 [45][46] - 形成“广东农业企业品牌50强”年度评价与发布机制 [47] - 推动一批农业企业品牌建设提质增效,增强广东农业品牌整体影响力 [48] - 构建政府、协会、媒体、企业协同的品牌建设生态 [49][50] 企业参编优势 - 有利于提高企业在行业和市场的影响力,提升品牌公信力与行业话语权 [51][52][53] - 参编企业对标准拥有版权和知识产权,参与制定可作为申报品牌工程师职称的业绩成果 [55][56] - 参编单位可向所在地区市场监管、科技局申请专项补助及奖励,例如广州市黄埔区对第一起草单位的补贴可达1-3万元,科技局奖励高达5-30万元 [57][58][59] - 为企业品牌宣传赋能,可纳入“广东农业企业品牌50强”评选与推广体系 [59][60]
全国首发!《广东农业企业品牌评价通则GAB-VES》团体标准发布
南方农村报·2026-02-28 10: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