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银行山西省分行原党委委员、副行长赵秀军被开除党籍和公职
公司内部管理事件 - 交通银行山西省分行原党委委员、副行长赵秀军因严重违纪违法被立案审查调查 [1] - 赵秀军被查处的违纪违法行为包括: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超标准租用住房,收受礼品、礼金及消费卡 [1] - 违反组织原则,不按规定报告个人有关事项,在职务调整中为他人谋取利益并收受财物 [1] - 廉洁底线失守,侵占单位财物,套取公款供本人使用,利用职权向管理服务对象低价购房,将应由本人支付的费用由他人支付 [1] - 利用职务便利在业务承揽、款项结算等方面为他人谋利,并非法收受巨额财物,搞权钱交易 [1] 公司纪律与法律处置 - 赵秀军的行为被定性为严重违反党的组织纪律、廉洁纪律,构成严重职务违法并涉嫌受贿犯罪 [2] - 其问题在党的十八大、十九大乃至二十大后均不收敛、不收手,性质严重、影响恶劣 [2] - 依据相关规定,交通银行党委决定给予赵秀军开除党籍处分 [2] - 中央纪委国家监委驻交通银行纪检监察组决定给予其政务开除处分,并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 [2] - 其涉嫌犯罪问题已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一并移送 [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