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件判决核心结果 - 塔林巡回法院对塔林科技大学诉塔林纳维西公司案作出判决 部分支持塔林纳维西公司的上诉 部分撤销了哈留县法院于2025年4月25日作出的判决[1] - 县法院此前裁定 2022年7月15日之前提出的延迟付款利息索赔是合理的 但巡回法院的判决对此进行了调整[1] - 巡回法院同意县法院的观点 即塔林科技大学对塔林纳维西公司的索赔可能在一定程度上是合理的 诉讼时效不适用于该索赔 且应就索赔金额继续进行诉讼[1] 公司立场与法律观点 - 公司授权代表认为判决包含积极方面 例如法院同意索赔既非竞争法索赔也非非合同索赔[2] - 公司对判决中关于诉讼时效的解释感到意外 并认为多个重要问题仍未解决 可能需要最高法院的评估[2] - 公司不同意法院的和解方案 并自争议开始以来一直坚持其未违反任何客户合同 其定价符合适用法规[2] 争议背景与法规演变 - 争议源于2010年11月1日至2019年11月30日期间法规不明确[3] - 2010年 水务服务定价的管辖法规发生变化 价格制定权从地方政府转为需经竞争管理局批准 后者使用其自身方法论审批价格[3] - 在问题澄清前 公司无法暂停至关重要的供水服务 而是根据先前签订的具有约束力的合同 以及对法规和竞争管理局方法论解释的最佳理解继续运营 同时寻求法院对正确解释的澄清[3] - 直到2017年最高法院作出裁决后才最终明确 之后公司立即提交了新的定价申请[3] 判决后续影响与程序 - 法院在本次判决中未评估索赔金额 但裁定必须就此继续进行诉讼[4] - 如果确定塔林科技大学及向其转让索赔权的人已转嫁了所谓的损失 则其并未遭受实际损失 索赔即不成立[4] - 本次判决尚未生效 相关方在收到判决后有30天时间提出上诉[4] - 公司认为持续的法律诉讼不会对公司的财务业绩产生重大影响[5]
Notice of court settlement
Globenewswire·2026-03-27 23: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