澳大利亚政府立法提案 - 澳大利亚政府提议对数字平台巨头Meta、Google和TikTok征税 以支付新闻内容费用 并计划在7月2日前向议会提交立法草案[1] - 提案旨在建立经济激励 促使社交媒体公司与新闻机构达成协议 为新闻内容付费[1] - 这是澳大利亚第二次通过立法尝试 迫使平台为其用户浏览的澳大利亚新闻文本和图像付费[3] 立法机制与税收设计 - 拟议的“新闻议价激励”方案将对选择不与新闻出版商达成商业协议的主要平台 按其澳大利亚收入的2.25%征税[5] - 如果平台同意为新闻内容向出版商付费 将获得税收抵免 从而降低其总体成本[5] - 政府预计该激励措施每年将筹集2亿至2.5亿澳元 约合1.44亿至1.79亿美元[6] - 预计筹集的金额与《新闻媒体议价准则》效力达到顶峰时平台向新闻机构支付的费用相当[6] 资金分配与适用范围 - 政府将根据各新闻机构雇佣的记者人数来分配这笔收入[6] - 该税收将适用于拥有Facebook和Instagram的Meta Platforms、隶属于Alphabet Inc.的Google 以及由美国投资者控股的TikTok[7] 平台方的反对意见 - Meta批评该提案是一种“数字服务税” 误解了不断发展的广告行业 且无法带来可持续的新闻行业[2] - Meta认为新闻机构自愿在其平台发布内容并从中获益 平台“获取其新闻内容”的说法是错误的[8] - Meta进一步指出 这种强制性的财富转移与价值交换无关 将创造一个依赖政府补贴的新闻业 而非可持续或创新的新闻行业[9] - Google表示拒绝接受此税的必要性 认为其忽略了Google已与新闻行业达成的商业协议 误解了广告市场的变化 并且在排除微软、Snapchat和OpenAI等其他平台方面存在任意性[10] 行业背景与过往措施 - 2021年通过的《新闻媒体议价准则》曾迫使数字平台与澳大利亚新闻出版商达成协议 为新闻内容付费[4] - 平台当时选择与新闻创作者达成商业协议 以避免被强制仲裁并由法官设定价格[4] - 但此后平台通过从其服务中移除新闻内容 避免了续签这些协议[4] 政府立场与潜在影响 - 澳大利亚总理Anthony Albanese强调 需要为记者的工作赋予货币价值 大型跨国公司不应无偿使用创意内容来牟利[2][3] - 政府认为对新闻业的投资对健康的民主至关重要[3] - 所有被针对的平台均为美国公司 美国批评者曾认为澳大利亚的《新闻媒体议价准则》不成比例地损害了美国企业[11] - 澳大利亚总理表示不担心美国的潜在反对 政府将基于澳大利亚的国家利益做出决策[11]
Australia moves to tax Meta, Google and TikTok to fund newsroom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