影石创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开立募集资金专户并签订募集资金专户监管协议的公告

核心观点 影石创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影石创新)已完成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募集资金,现为规范募集资金管理,新增开立两个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分别与保荐机构中信证券及两家银行签订了三方监管协议,以保障资金专项用于指定项目 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 影石创新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4,100.00万股,发行价格为47.27元/股 [2] - 募集资金总额为193,807.00万元,扣除发行费用后募集资金净额为174,776.61万元 [2] - 募集资金已由容诚会计师事务所于2025年6月6日出具验资报告确认 [2] 募集资金专户开立与协议签订 - 公司于2026年7月21日召开董事会,审议通过新增设立募集资金专户及授权签订监管协议的议案 [3] - 公司及保荐机构中信证券分别与中国银行深圳宝安支行、中信银行深圳分行签订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3] - 在中国银行深圳宝安支行开立专户,账号为749781378259,截至2026年7月28日余额为0万元,用于“智能影像终端升级项目” [4] - 在中信银行深圳分行开立专户,账号为8110301012300892588,截至2026年7月28日余额为0万元,用于“影石创新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11] 三方监管协议核心条款 - 专户仅用于对应项目的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不得存放非募集资金或用作其他用途 [4][11] - 闲置募集资金可在获得保荐机构同意后,以现金管理产品形式存放,但不得影响投资计划,且产品不得质押 [5][12] - 保荐机构中信证券指定保荐代表人周鹏、刘冠中,可随时查询专户及募集资金相关账户资料 [6][13] - 银行需按月(每月5日前)向公司出具账户对账单,并抄送给保荐机构 [6][14] - 单次或12个月内累计从专户支取金额超过5,000万元且达到募集资金净额的20%时,需在付款后5个工作日内通知保荐机构 [7][14] - 协议自签署之日起生效,至账户资金全部支出完毕且保荐机构督导期结束后失效 [7][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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