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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新股份: 信息披露管理制度(2025修订)
证券之星· 2025-06-25 01:48
黄山永新股份有限公司 HUANGSHAN NOVEL CO.,LTD 信息披露管理制度 证券代码:002014 证券简称:永新股份 修订时间:2025 年 6 月 24 日 黄山永新股份有限公 司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黄山永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信息披露 行为,加强信息披露事务管理,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根据《公司法》、《证券 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 律、行政法规、业务规则及《公司章程》等的有关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应当及时依法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披露的信息应当真实、准确、 完整,简明清晰、通俗易懂,不得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公司披露的信息应当同时向所有投资者披露,不得提前向任何单位和个人泄 露。但是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信息披露管理制度 目 录 第三节 董事和董事会、审计委员会、高级管理人员等的报告、审议和披露的职责 ...... 13 -1- 黄山永新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管理制度 在内幕信息依法披露前,内幕信息的知情人和非法获取内幕信息的人不得公 开或者泄露该信息,不得利用该信息进行内幕交易。任何 ...
水发燃气: 水发派思燃气股份有限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证券之星· 2025-06-25 01:48
目 录 水发派思燃气股份有限公司 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鉴证报告 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 1-3 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4 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北京朝阳区建国门外大街 22 号 赛特广场 5 层邮编 100004 电话 +86 10 8566 5588 传真 +86 10 8566 5120 www.grantthornton.cn 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致同专字(2025)第 210A016646 号 水发派思燃气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审核了后附的水发派思燃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水发燃气公司) 截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的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和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 况对照表。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监管规则适用指引——发行类第 董事会的责任,我们的责任是在实施审核的基础上对水发燃气公司董事会编 制的上述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及对照表发表鉴证意见。 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其他鉴证业务准则第 3101 号——历史财务 信息审计或审阅以外的鉴证业务》的规定计划和实施审核工作,以合理确 ...
学大教育: 公司章程(2025年6月)
证券之星· 2025-06-25 01:48
学大(厦门)教育科技集团 股份有限公司 公 司 章 程 (本章程经公司 2025 年 6 月 24 日召开的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 议通过,尚需公司股东会审议) 目 录 学大(厦门)教育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维护公司、股东、职工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规范公司的 组织和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 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和其他有关规定,制订本 章程。 第二条 公司系依照《公司法》《股票发行与交易管理暂行条例》和 其他有关规定成立的股份有限公司(本文简称"公司"或"本公司")。公司 已按照有关规定,对照《公司法》进行了规范,并依法履行了重新登记手 续。 公司经厦门市人民政府"关于同意厦门海洋渔业开发公司改制为股份 有限公司的批复"批准,以社会募集方式设立,在厦门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注 册登记,取得营业执照。 第三条 公司于 1992 年 6 月 19 日经中国人民银行厦门分行批准,首 次向社会公众发行人民币普通股 2600 万股,其中公司向境内投资人发行 的以人民币认购的内资股为 1000 万股,于 1993 年 11 月 1 日在深圳 ...
永新股份: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股变动管理制度(2025修订)
证券之星· 2025-06-25 01:47
黄山永新股份有限公司 HUANGSHAN NOVEL CO.,LTD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所持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 证券代码:002014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黄山永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 人员所持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的管理,规范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买卖本公司股票的 行为,明确办理程序,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 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 指引第 10 号——股份变动管理》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 等的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应当遵守本制度,严格按本制度的规定执 行。 第三条 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在买卖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前,应知悉 《公司法》、 《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关于内幕交易、操纵市场等禁止行为的规定, 不得进行违法违规的交易。 证券简称:永新股份 修订时间:2025 年 6 月 24 日 黄山永新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 黄山永新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公司股份及其变动 管理制度 第二 ...
瑞茂通: 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关于瑞茂通供应链管理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的信息披露监管问询函的回复
证券之星· 2025-06-25 01:47
关于瑞茂通供应链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以下简称"本所"或"我们")作为瑞茂通供应链管理股份有限 公司(以下简称"瑞茂通"或"公司")2024 年度财务报表的审计机构,于 2025 年 4 月 28 日出具了众 环审字 (2025)2700257 号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 年年度报告的信息披露监管问询函》 (以下简称"问询函"),我们以对瑞茂通相关财务报表执行的审计工作 为依据,对问询函中需要本所回复的相关问题履行了核查程序,现将核查情况说明如下: 众环专字(2025)2700537 号 上海证券交易所: 问题 1:关于应收账款与主要客户。 年报披露,公司应收账款期末净额 119.09 亿元,同比增长 12.96%,占总资产比例达 38.14%,本期 计 提减值损失 0.028 亿元。根据半年报监管工作函回函,公司应收账款前十大欠款方中均为民营贸易类 公司, 注册资本均在 3000 万元以下,而公司主要客户多为国企和外企,应收账款主要欠款方与主要客户存在 较 大差异。 请公司:(1)补充披露应收账款前十大欠款方的具体情况,包括但不限于名称、注册资本、成立时 间、销售额、期末余额 ...
展鹏科技: 展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上海证券交易所问询函所涉事项的独立意见
证券之星· 2025-06-25 01:47
展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上海证券交易所问询函所涉事项的独立意见 展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 年 5 月 20 日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 下发的《关于展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年度报告的信息披露监管问询函》(上证公函 【2025】0600 号) (以下简称"问询函")。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我们根据《上市公司独立 董事管理办法》 问题三、关于业绩承诺相关事项。年报及前期公告显示,2024 年 4 月,公司与领为军 融管理层股东达成《业绩承诺及补偿协议》 ,协议约定,2024 年度至 2027 年度,领为军融 应予实现的税后净利润数额分别为 4,100 万元、7,000 万元、8,300 万元及 9,300 万元。报 告期内,领为军融实现净利润为 2,427.05 万元,承诺完成率仅 59.20%,收购首年即未完成 业绩承诺。公司对收购领为军融形成的 27,127.22 万元商誉计提减值 518.68 万元。此外, 根据上述协议,业绩承诺方应当补偿上市公司 1,695.27 万元,且上市公司有权要求其以现 金或者领为军融股权方式进行补偿。 、《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 ...
永新股份: 关联交易管理制度(2025)
证券之星· 2025-06-25 01:47
黄山永新股份有限公司 HUANGSHAN NOVEL CO.,LTD 关联交易管理制度 证券代码:002014 证券简称:永新股份 修订时间: 年 月 日 黄山永新股份有限公司 关联交易管理制度 黄山永新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黄山永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与关联方的交易 行为,保证公司关联交易的公允性,维护公司及公司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根据 《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股票上市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7 号-交易与关联交易》等有关法律、 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三)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及其一致行动人; (四)由公司关联自然人直接或者间接控制的,或者担任董事(不含同为双 方的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除公司及公司控股子公司以外的法人(或其 他组织)。 -1- 第二条 公司进行关联交易,应当遵循诚实信用、公正、公平、公开的原则, 保证关联交易的合法合规性、必要性和公允性,保持 ...
永新股份: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
证券之星· 2025-06-25 01:47
黄山永新股份有限公司 HUANGSHAN NOVEL CO.,LTD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离职管理制度 证券代码:002014 证券简称:永新股份 制订时间:2025 年 6 月 24 日 黄山永新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 黄山永新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黄山永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 人员的离职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深 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 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全体董事(包括非独立董事、独立董事及职工代 表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第二章 离职情形与程序 第三条 本制度所规定的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离职情形包含: (一)任期届满未连选连任的; (二)在任期届满前主动辞职的; (三)公司股东会或者职工代表大会、董事会解任的; 第六条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辞职自辞职报告送达公司时生效。发生下列情 形的,董事辞职报告自新任董事填补因其辞职产生的空缺后方 ...
喜悦智行: 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管理制度
证券之星· 2025-06-25 01:47
宁波喜悦智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宁波喜悦智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 司")的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行为,督促公司依法合规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保护 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 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股票上市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宁波喜悦智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宁波喜悦智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 露管理制度》等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宁波喜悦智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管理制度 第二条 公司按照《股票上市规则》以及其他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 章、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办理信息披露暂缓、豁免业务的,适用本制度。 第三条 公司拟披露的信息存在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 件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可暂缓、豁免披露情形的,由公司自行审慎判断, 并接受深圳证券交易所对相关信息披露暂缓、豁免事项的事后监管。公司和其 他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得 ...
永新股份: 总经理工作细则(2025修订)
证券之星· 2025-06-25 01:47
黄山永新股份有限公司 HUANGSHAN NOVEL CO.,LTD 总经理工作细则 证券代码:002014 证券简称:永新股份 修订时间:2025 年 6 月 24 日 黄山永新股份有限公司 总经理工作细则 黄山永新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黄山永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经营决策管理,防 范经营风险,促进公司经营管理制度化、科学化,确保公司重大经营决策的正确 性、合理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 司章程》等的有关规定,特制定本工作细则。 第二章 总经理的任免程序和任职资格 第二条 公司设总经理 1 名,由董事长提名,董事会聘任或解聘。 第三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担任公司总经理: (一)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 (一)主持公司日常经营管理工作; (二)因贪污、贿赂、侵占财产、挪用财产或者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 被判处刑罚,或者因犯罪被剥夺政治权利,执行期满未逾五年,被宣告缓刑的, 自缓刑考验期满之日起未逾二年; (三)担任破产清算的公司、企业的董事或者厂长、经理,对该公司、企业 的破产负有个人责任的,自该公司、企业破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