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兴股份:永兴股份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
广州环投永兴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 二〇二四年六月 1 2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加强对广州环投永兴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信息披露 工作的管理,规范公司的信息披露行为,保证公司真实、准确、完整地披露信息, 维护公司股东特别是社会公众股东的合法权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下 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下称"《证券法》")、《上 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下称"《上市规则》")、《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 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信息披露事务管理》 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以及《广州环投永兴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下称 "《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并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应披露的信息是指所有可能对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 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而投资者尚未得知的信息以及其他证券监管部门要求披露的 信息。 本制度中提及"披露"系指公司按照《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 文件的要求,在规定时间内通过规定的媒体,以规定的方式向社会公众公布应披露 的信息,并按照有关规定将信息披露文件抄送中国证监会派出机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