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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兴股份:永兴股份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
601033永兴股份(601033)2024-06-24 19:13

广州环投永兴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 二〇二四年六月 1 2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广州环投永兴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 公司")的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工作,保证公司内部重大信息的快速传递、归集和有 效管理,及时、准确、完整地披露信息,维护公司及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中 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上 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之规定,结合公司实际, 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是指当出现、发生或者即将发生可能对 本公司或本公司的股票价格或其他证券衍生品种的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情形 或事件时,按照本制度规定负有报告义务的有关人员、机构、部门(以下简称"信 息报告义务人"),应当在第一时间将相关信息向公司董事会、董事长和董事会秘书 报告的制度。 第三条 本制度的适用对象如下: (五)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和持股 5%以上的股东;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和监管部门规定的负有信息披露职 责的其他机构、部门和人员。 第四条 公司各部门负责人、公司下属分支机构负责人、公司全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