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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自所(北京)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_发行人及保荐机构回复意见
603082北自科技(603082)2023-08-14 07:38

关于北自所(北京)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沪市主板上市申请文件的 审核问询函的回复 保荐人(主承销商) (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商城路 618 号) 上海证券交易所: 贵所于 2023 年 3 月 14 日出具的《关于北自所(北京)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 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沪市主板上市申请文件的审核问询函》(上证上审〔2023〕 185 号)(以下简称"审核问询函")已收悉。 根据贵所的要求,北自所(北京)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发行人"、"北自科技")与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泰君安" 或"保荐人")、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发行人律师"、"国枫律师") 和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申报会计师"、"大华会计师") 对审核问询函所列问题进行了逐项落实,现回复如下,请予审核。 如无特别说明,本审核问询函回复所使用的简称或名词释义与《北自所(北 京)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主板上市招股说明书(申报稿)》 (以下简称"招股说明书")中的释义相同。 | 审核问询函所列问题 | 黑体(加粗) | | ---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