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物业A:关联交易管理办法(2023年12月修订)
深圳市物业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联交易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深圳市物业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本公司")的关联交易行为,保证关联交易的公允性,确保公司关联 交易行为不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根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 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 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交易与关联交易》《深圳市物业发展(集 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结合 本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本管理办法。 第二条 本管理办法所称的关联交易是指本公司或本公司控股子公司 与本公司关联人之间发生的转移资源或义务的行为。 第三条 本公司在确认和处理与关联人之间关联关系与关联交易时,应 遵循并贯彻以下原则: (一)对确实需要发生的关联交易,应严格履行决策及信息披露程序; (二)在确定关联交易价格时,应遵循诚实信用、平等、自愿、公平、 公开、公允、等价、有偿的原则,并以书面协议方式予以确定; (三)关联董事和关联股东应回避表决; (四)董事会应根据客观标准判断该关联交易是否对公司有利,必要时 应聘请独立财务顾问或专业评估机构进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