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orkflow
深物业A:董事、监事年度薪酬管理暂行办法(2023年12月修订)
000011深物业A(000011)2023-12-12 19:06

深圳市物业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监事年度薪酬管理暂行办法 3、在公司领取薪酬的董事、监事(不包括职工监事)。 第四条 董事、监事年度薪酬的确定原则: 1、年度薪酬收入水平与社会经济发展水平相适应原 则; 2、效益优先兼顾公平的分配原则,发挥薪酬的激励与 约束功能; 3、年度薪酬收入与其为企业实现的经济效益、管理效 益及工作目标挂钩,以绩效考核为依据的原则; 第一条 为增强深圳市物业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董事、监事的工作责任感 和开拓创新精神,提高企业经营管理水平,促进企业经济效 益增长,形成权责相适应的有效激励约束机制,建立科学规 范、公平合理的年度薪酬分配制度,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 司治理准则》《深圳市物业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及相关法规,参照深圳市国 有控股房地产企业的行业水平,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 第三条 本办法所称董事、监事包括: 1、外部独立董事; 2、外部非独立董事; 4、物质激励与精神激励相结合的原则。 第五条 董事、监事年度薪酬的管理: 公司董事会下设薪酬与考核委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