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物业A:对外担保管理办法(2023年12月修订)
深圳市物业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担保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深圳市物业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公司")担保业务管理,规范公司对外担保业务 行为,防范担保业务风险,维护公司信誉,保障公司的合法 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上市公司监管指引 第8号—上市公司资金往来、对外担保的监管要求》《深圳 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 规范运作》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 法规、规范性文件和《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深圳市 物业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的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对外担保,是指公司依据《中华人 民共和国民法典》和担保合同或者协议,按照公平、自愿、 互利的原则向被担保企业提供一定方式的担保并依法承担 相应法律责任的行为,不包含按揭销售中涉及的担保等具有 日常经营性质的担保行为。 第三条 公司为下属公司(指纳入公司合并报表的公司) 提供的担保视同对外担保。 第四条 公司对外担保实行统一管理,公司内设机构和 分支机构不得对外提供担保。下属公司对外提供担保必须报 公司审批。 第五条 公司根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