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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物业A: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条例(2024年2月修订)
000011深物业A(000011)2024-02-02 18:47

提名委员会组成 - 由不少于三名董事组成,独立董事过半数并担任召集人[4] - 设主任委员一名,由有相关知识与经验的独立董事担任[5] 委员提名与任期 - 提名方式有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全体董事三分之一以上提名三种[4] - 任期与同届董事会董事任期一致,连选可连任[5] 职责与议事程序 - 负责拟定董事、高管选择标准和程序,进行遴选、审核并提建议[8] - 议事程序包括沟通、搜寻、面试、资格审查[11] 会议相关 - 不定期举行,由主任委员召集主持,可委托其他独立董事[13] - 通知提前三天发出,紧急情况全体委员一致同意可豁免[14] - 提议或建议须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14] 文件保存 - 会议记录等文件由董事会办公室永久保存归档[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