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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物业A:董事会向经理层授权管理办法(2024年2月修订)
000011深物业A(000011)2024-02-02 18:47

深圳市物业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向经理层授权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深圳市物业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重大事项的决策流程,健全内部控制,完善公司治理结构, 提高公司经营效率,明确经理层的职责和行使职权的具体程序,确保 董事会及经理层依法履职,根据《深圳市物业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 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深圳市物业发展(集团)股 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以下简称"《董事会议事规则》")及 其他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 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授权"是指公司董事会在一定条件和范围内, 将董事会职权中的部分事项决定权授予经理层,被授权人依据授权实 施决策应符合公司既定的决策程序和"三重一大"管理制度的要求。 第三条 授权管理应当遵循下列原则: 第七条 董事会可结合年度或任期工作需要,对经理层进行专项授 权,专项授权议案应当明确授权事项及其权限、授权生效日期和有效 期限、授权人认为需要明确的其他事项等,报党委会前置研究、董事 会审议批准。 第八条 董事会有权根据实际情况对授权事项进行调整,必要时可 以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