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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兴通讯:董事会议事规则(2024年6月)
000063中兴通讯(000063)2024-06-28 19:28

中兴通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议事规则 (2024 年 6 月) (经 2024 年 6 月 28 日召开的二〇二三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按照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的要求,为明确中兴通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 会的职责权限,规范董事会内部机构及运作程序,充分发挥董事会的作用,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以及《中兴通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下 称"公司章程"),特制定本规则。 第二章 董事会职权 第二条 董事会行使下列职权: (一) 负责召集股东大会,并向股东大会报告工作; (二) 执行股东大会决议; (三) 决定公司的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 (四) 制订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 (五) 制订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六) 制订公司增加或减少注册资本、发行债券或其他证券及上市的方 案; (七) 拟定公司重大收购、回购本公司股票或合并、分立、变更公司形 式、解散的方案: (八) 决定公司内部管理机构的设置; (九) 聘任或者解聘公司总裁、董事会秘书;根据总裁的提名,聘任或 者解聘公司执行副总裁、财务总监等高级管理人员,并决定其报酬事项和奖惩事 项; (十) 制定公司的基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