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兴通讯:公司章程(2024年6月)

中兴通讯股份有限公司 章 程 (2024 年 6 月) (经 2024 年 6 月 28 日召开的二〇二三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维护公司、股东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规范公司组织和行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简 称《证券法》)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制订本章程。 第二条 中兴通讯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系依照《公司法》和国家 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成立的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经深圳市人民政府函[1997]42 号文件批准,以募集方式设立,并于 1997 年 11 月 11 日在深圳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注册登记,取得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 9144030027939873X7。 公司的发起人为中兴新通讯有限公司(原名"深圳市中兴新通讯设备有限 公司")、中国精密机械进出口深圳公司、骊山微电子公司、深圳市兆科投资发展 有限公司、湖南南天集团有限公司、陕西电信实业公司(原名"陕西顺达通信公 司")、中国移动通信第七研究所(原名"邮电部第七研究所")、吉林省邮电器材 总公司、河北省邮电器材公司。 第三条 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