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轮胎:审计委员会关于拟聘请大华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的决议
为满足公司审计工作需要,综合考虑公司自身发展情况,经公开招标,拟聘 用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大华所")为公司2023年度财 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贵州轮胎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关于拟聘用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3 年 度审计机构的决议 鉴于众华会计师事务所公司(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已超过十 年,根据《财政部、国务院国资委、证监会关于印发〈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 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的通知》(财会〔2023〕4号)的相关规定,公司需变更 会计师事务所。 二O二三年九月四日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已对大华所的基本情况、执业资质相关证明文件、业务规 模、人员信息、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独立性和诚信状况等进行了充 分了解和审查,认为大华所具有上市公司审计服务经验,具备为公司服务的资质 和能力,能够满足公司未来审计工作需求。经审计委员会全体表决通过,同意聘 用大华所为公司2023年度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提交公司董事会审 议。 审计委员会委员:杨大贺、黄跃刚、蔡可青、黄舸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