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orkflow
贵州轮胎: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
000589贵州轮胎(000589)2023-10-27 16:58

贵州轮胎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强化董事会决策功能,健全董事会的审计评价和监督机制,确保董 事会对经理层的有效监督,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 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 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贵州轮胎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规定,公司设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以下简 称"审计委员会"),并制定本工作细则。 第二条 审计委员会是董事会下设的专门工作机构,主要负责公司内外部审 计的沟通、监督和核查工作。审计委员会下设内部审计部门为日常办事机构,负责 日常工作联络、材料准备等工作。内部审计部门对审计委员会负责,向审计委员会 报告工作。审计委员会履行职责时,公司管理层及相关部门须给予配合。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三条 审计委员会由董事会任命三名或者以上董事会成员组成,审计委员 会成员应当为不在公司担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独立董事占多数,委员中至少有 一名独立董事为专业会计人士。 第四条 审计委员会成员应当勤勉尽责,切实有效地监督、评估公司内外部审 计工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