佳先股份: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
安徽佳先功能助剂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代码:430489 证券简称:佳先股份 公告编号:2023-094 第三条 本工作细则所称董事是指在本公司领取薪酬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是指董事会聘任的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总监和董事会秘书。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 带法律责任。 一、 审议及表决情况 公司于 2023 年 10 月 30 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 于修订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的议案》,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7 票; 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二、 制度的主要内容,分章节列示: 安徽佳先功能助剂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建立健全安徽佳先功能助剂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董事(不包括独立董事,下同)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考核和薪酬管理制度, 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 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安徽佳先功能助剂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