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达自控:监事会关于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事项的书面审核意见
发行股票 - 公司符合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条件,同意申请发行[1] - 发行方案结合实际情况制定,符合法规和股东利益[2] - 发行股票募集说明书草案内容可行,符合公司发展要求[3] 资金相关 - 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论证了资金使用的必要性和可行性[5] - 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内容真实准确,资金管理符合规定[11] 股权变动 - 发行后付国军先生、李惠勇先生及一致行动人持股将增至45,613,537股,占比50.59%[9] 股东权益 - 发行股票方案论证分析报告符合规定,无损股东权益[4] - 发行认购对象为关联法人,关联交易价格公允,不损害股东权益[6][8] - 公司对即期回报摊薄影响的分析及填补措施合理可行,保障投资者权益[10] 股东回报 - 未来三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符合规定,明确股东投资回报[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