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田野股份:董事会议事规则
832023田野股份(832023)2023-10-30 17:37

董事会制度 - 田野创新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制度于2023年10月30日经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3] - 董事任期三年,任期届满可连选连任[7] - 兼任总经理或其他高级管理人员职务的董事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总计不得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8] 董事会构成 - 董事会由5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2名,设董事长1人,不设副董事长[13] - 董事会下设董事会办公室处理日常事务,董事会秘书担任负责人,公司聘任证券事务代表协助工作[13][14] - 公司董事会设立审计委员会、战略、提名、薪酬与考核专门委员会,专门委员会对董事会负责[14] 董事会权限 - 董事会办理对外投资等事项权限:单次超最近一期经审计资产总额0.5%或500万元,但不超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总额10%,一个会计年度内累计不超30%[18] - 对外担保需出席董事会会议2/3以上董事同意或经股东大会批准[18] - 关联交易总额超3000万元且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值5%以上,由董事会决议后提交股东大会审议[19] 会议规则 - 董事会定期会议每年至少召开两次[26] - 代表1/10以上表决权股东、1/3以上董事联名等情形应召开董事会临时会议[26] - 召开董事会定期和临时会议分别提前十日和三日书面通知[26] 表决与决议 - 董事会会议应有过半数董事出席方可举行,决议须经全体董事过半数通过[31] - 对外担保事项须经出席董事会的2/3以上董事同意并经全体董事过半数通过[31] - 独立董事连续两次未亲自出席且未委托出席,董事会应在30日内提议解除其职务[31] 费用与档案 - 董事会专项费用计划由董事会秘书制定,报董事长批准后纳入当年财务预算方案,计入管理费用[45] - 若董事会费用超预算,董事长需在该年度股东大会说明原因,若不通过则超出部分在下一年度扣除[45] - 董事会会议档案保存期限为十年以上[4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