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基本信息 - 公司于2023年6月30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7] -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11900万元[10] - 公司目前股份总数为11900万股,均为人民币普通股[23] 股东信息 - 发起人杨遂运认购股份数为52486562股,出资比例为79.52%[22] - 发起人张秋民认购股份数为7464956股,出资比例为11.31%[22] - 发起人刘胜认购股份数为2169072股,出资比例为3.29%[22] 股份变动 - 公司增加资本方式包括公开发行股份等[25][27] - 公司收购本公司股份情形包括减少注册资本等[26][28] - 公司合计持有的本公司股份数不得超过已发行股份总额的10%,并应在3年内转让或注销[29] 股份转让限制 - 发起人持有的本公司股份,自公司成立之日起1年内不得转让[32] - 公司董事等任职期间每年转让股份不得超过所持本公司股份总数的25%[32] 违规收益处理 - 公司董事等6个月内买卖股票所得收益归公司所有[32] - 股东有权要求董事会在30日内执行收回违规收益,未执行可起诉[33] 股东诉讼权 - 连续180日以上单独或合并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可书面请求监事会等提起诉讼[38] 重大事项审议 - 审议公司与关联方成交金额(除担保外)占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2%以上且超过3000万元的交易[46] - 审议对外提供财务资助,被资助对象资产负债率超70%或单次/累计金额超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等情况[47] 股东大会相关 - 年度股东大会每年召开1次,应于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6个月内举行[52] - 董事人数不足规定人数2/3等情形公司需在2个月内召开临时股东大会[52]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0%以上股份股东等请求召开临时股东大会,董事会应在10日内反馈[54][56] 董事会相关 - 董事会成员由7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3名,且至少1名独立董事为会计专业人士[99] - 董事会每年至少召开两次会议,需提前10日书面通知全体董事和监事[107] - 代表1/10以上表决权的股东等可提议召开临时董事会会议,董事长应在10日内召集和主持[107] 监事会相关 - 监事会由3名监事组成,职工代表监事1人[137] - 监事会每6个月至少召开一次会议,提前10日通知;临时会议提前3日通知[139] 信息披露 - 公司在会计年度结束4个月内披露年报,上半年结束2个月内披露中报,前3、9个月结束1个月内披露季报[143] 利润分配 - 公司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应提取利润的10%列入法定公积金[144] - 最近三年以现金方式累计分配的利润原则上不少于最近三年实现的年均可分配利润的30%[153] 会计师事务所 - 公司聘用会计师事务所聘期1年,可续聘,审计费用由股东大会决定[157] 公司合并分立减资 - 公司合并应自决议之日起10日内通知债权人,30日内在报纸公告[176] - 公司分立应自决议之日起10日内通知债权人,30日内在报纸公告[178] - 公司减资应自决议之日起10日内通知债权人,30日内在报纸公告[179] 其他 - 公司应至少提前两个交易日发布年度报告说明会通知[173] - 董事会办公室负责投资者关系管理活动和日常事务,董事长为第一责任人,董事会秘书为主管负责人[172]
东方碳素:平顶山东方碳素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章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