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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特股份:北京市金杜(深圳)律师事务所关于湖北开特汽车电子电器系统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股权激励计划(草案)之法律意见书
832978开特股份(832978)2024-08-12 19:20

公司上市与资本情况 - 开特股份于2023年9月28日起在北交所上市,代码“832978”[5] - 截至法律意见书出具日,注册资本为17,690.1468万元[7] 股权激励计划 - 2024年8月10日多会议审议通过《2024年股权激励计划(草案)》[13][35][36][37] - 拟首次授予激励对象54人[14] - 拟授予权益375万股,占股本总额2.12%[16] - 拟授予限制性股票286万股,占股本1.62%、权益76.27%[16] - 拟授予股票期权89万份,占股本0.50%、权益23.73%[16] - 全部有效期内激励计划涉及标的股票累计不超股本30%[16] - 任一激励对象获授股票不超股本1%[18] - 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价格每股5.27元[19] - 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与首次授予相同[24] - 股票期权行权价格每份7.37元[25] 激励计划流程与要求 - 激励对象名单公示不少于10天[38][43] - 股东大会表决需经出席股东所持表决权2/3以上通过[39] - 除董监高、5%以上股份股东外其他股东披露投票情况,激励对象股东回避表决[40] 激励对象情况 - 激励对象含董事、高管等,不含独董、监事[41] - 除郑海法及其配偶外,5%以上股份股东及其亲属未参与[41] - 激励对象无不得成为激励对象的情形[42] 其他 - 激励对象资金来源为自有或自筹,公司不提供资助[45] - 激励计划目的是建立长效机制,利于公司发展[46] - 激励计划需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方可实施[4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