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士达:累积投票制度实施细则
证券代码:833394 证券简称:民士达 公告编号:2024-023 烟台民士达特种纸业股份有限公司累积投票制度实施细则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 带法律责任。 一、 审议及表决情况 本制度于 2024 年 3 月 15 日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 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 制度的主要内容,分章节列示: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规范公司董事、监事的选举,充分维 护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 《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试行)》等有关法律法规及本公司章程、股东 大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特制订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 本实施细则适用于选举或变更两名以上(含两名)的董事或监事的 议案。 股东大会就选举董事、监事进行表决时,根据股东大会的决议,可以实行累 积投票制。 下列情形应当采用累积投票制: (一)选举两名以上独立董事; (二)单一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拥有权益的股份比例在 30%及以上的上市 公司选举两名及以上董事或监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