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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维设计:对外担保管理制度
833427华维设计(833427)2023-10-27 18:37

担保制度修订 - 2023年10月27日公司召开会议审议通过修订《对外担保管理制度》议案,尚需股东大会审议[2] 担保审批规定 - 单笔担保额超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须经股东大会审批[15] - 担保总额超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50%后任何担保须经股东大会审批[15] - 为资产负债率超70%的担保对象提供担保须经股东大会审批[15] - 按担保金额连续12个月累计计算超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的担保须股东大会决议并经出席会议股东所持表决权三分之二以上通过[17][19] 关联担保要求 - 公司为控股股东等关联方提供担保,关联方应提供反担保[13] - 股东大会审议为关联方担保议案时,相关股东不得参与表决,由其他股东所持表决权半数以上通过[17] 申请担保人条件 - 申请担保人近三年需提供经审计财务报告及还款能力分析[11] - 最近3年内财务会计文件有虚假记载或提供虚假资料的申请担保人,公司不得为其提供担保[12] 担保管理职责 - 公司财务部负责对外担保具体事务[21] - 财务部职责包括对被担保单位资信调查、办理担保手续等[22] 担保后续管理 - 公司应妥善管理担保合同及相关原始资料[22] - 被担保人经营恶化等重大事项责任人应及时报告董事会[23] - 被担保人不能履约公司应启动反担保追偿程序并报董事会[23] - 公司为债务人履行担保义务后应向债务人追偿并报董事会[23] - 公司发现被担保人丧失偿债能力等情况应采取措施控制风险[24] 担保信息披露 - 公司提供担保达到披露标准应及时披露相关公告[27] - 被担保人债务到期15个交易日内未履约等情况公司应及时披露[27] - 公司违规对外担保等应披露整改进度情况[27] 董事会审议规则 - 董事会审议担保事项时,须经出席董事会会议的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审议同意,董事会会议应有过半数的董事出席方可举行[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