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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维设计: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
833427华维设计(833427)2023-10-27 18:37

会议审议 - 2023年10月27日公司召开会议审议通过修订《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议案,无需股东大会审议[2] 委员会构成 - 提名委员会由三名董事组成,含两名独立董事[7] - 委员由董事长等提名,董事会选举产生[7] 会议规则 - 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等可提议召开临时会议[15] - 会议提前3日发通知[15] - 两名以上委员出席方可举行[21] - 所作决议经两名以上委员同意有效[23] - 委员每人一票,关联委员回避[24] - 现场表决举手表决,通讯表决签字[24][25] 会议记录 - 记录人员为董事会办公室工作人员[27] - 记录包含会议召开等内容[28][29] - 需制作单独会议决议[35] - 委员签字确认,不同意见书面说明[36] 保密与档案 - 出席和列席人员有保密义务[37] - 档案由董事会秘书保存,期限十年以上[30][38] 细则说明 - 未尽事宜依法规和章程执行[32] - 相悖时按后者执行并修订[32] - 细则自通过生效,修改亦同[34] - 由董事会负责解释[3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