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维设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制度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 带法律责任。 一、 审议及表决情况 2023 年 10 月 27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 于制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制度>的议案》,该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证券代码:833427 证券简称:华维设计 公告编号:2023-071 华维设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制度 电话等)或现场与通讯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第四条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应当由过半数独立董事共同推举一名独立董事召 集和主持;召集人不履职或者不能履职时,两名及以上独立董事可以自行召集并 推举一名代表主持。 会议由召集人在会议召开前 3 天通过邮件、邮寄或电话等方式通知全体独立 董事。经全体独立董事一致同意,通知时限可不受本条款限制。 二、 制度的主要内容,分章节列示: 华维设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制度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华维设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法 人治理,充分发挥独立董事在公司治理中的作用,促进提高公司质量,根据《中 华人民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