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迅安科技: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与承诺(牟伟明)
834950迅安科技(834950)2024-07-25 19:13

独立董事提名 - 公司董事会提名牟伟明为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1] 独立性要求 - 被提名人需有五年以上法律、会计或经济等工作经验[1] - 特定股份持有及关联人员不具备独立性[3] - 近12个月有不具备独立性情形人员不符要求[3] 不良纪录限制 - 近36个月内受相关处罚或批评人员有不良纪录[4] 任职数量与期限 - 被提名人兼任境内上市公司独立董事不超三家[5] - 被提名人在公司连续任职不超六年[5] 专业资质 - 被提名人需有经济管理高级职称及五年以上会计全职经验[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