议案审议 - 2023年12月8日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修订《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议案,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需提交股东大会[3] 股东大会审议标准 - 审议与关联方成交金额(除担保)占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2%以上且超3000万元的交易[6] - 审议交易涉及资产总额占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50%以上的交易[6] - 审议交易成交金额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50%以上且超5000万元的交易[6] - 审议交易标的营业收入占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营业收入50%以上且超5000万元的交易[6] - 审议交易产生利润占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50%以上且超750万元的交易[6] - 审议连续12个月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占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以上的事项,须经出席会议股东所持表决权三分之二以上通过[7] - 单笔担保额超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的担保须经股东大会审议[8] 股东大会召开规定 - 年度股东大会每年召开1次,应于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6个月内举行[9]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0%以上股份的股东书面请求时,临时股东大会应在事实发生之日起2个月内召开[9] 股东提案与通知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3%以上股份的股东,可在股东大会召开10日前提出临时提案,召集人应在收到提案后2日内发出补充通知[16] - 年度股东大会应在召开20日前通知股东,临时股东大会应在召开15日前通知股东[16] 投票与会议相关 - 网络投票开始时间不早于现场大会前一日下午3:00,不晚于当日上午9:30,结束时间不早于现场大会结束当日下午3:00[18] - 股东大会延期或取消,召集人应在原定召开日前至少2个交易日公告并说明原因[18] 决议通过规则 - 关联交易事项决议需经出席非关联股东所持表决权过半数通过,特别决议事项需2/3以上通过[27] - 股东大会作出普通决议,需出席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1/2以上通过;作出特别决议,需2/3以上通过[31] - 公司购买、出售资产交易,涉及资产总额或者成交金额连续12个月内累计计算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需股东大会以特别决议通过[31] - 按照担保金额连续12个月累计计算原则,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的担保,需股东大会以特别决议通过[31] 其他规定 - 监事会或股东自行召集的临时股东大会须在公司住所地召开[20] - 股东大会由董事长主持,特殊情况按规定由副董事长、董事、监事或召集人推举代表主持[23] - 年度股东大会上,董事会、监事会应作过去一年工作报告,独立董事应作年度述职报告[24] - 公司召开股东大会应聘请律师对会议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人员资格,表决程序及结果等出具法律意见并公告[24] - 单一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拥有权益的股份比例在30%及以上时,股东大会在董事、监事选举中应推行累积投票制[29] - 股东大会会议记录保存期限不少于10年[33] - 股东大会通过有关派现、送股或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提案的,公司应在股东大会结束后2个月内实施具体方案[34] - 股东可自决议公告之日起60日内,请求人民法院撤销召集程序、表决方式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公司章程》,或决议内容违反《公司章程》的股东大会决议[34]
迅安科技:股东大会议事规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