迅安科技: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制度
制度表决 - 《关于制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制度>的议案》获董事会8票同意待股东大会审议[3] 会议规则 - 独立董事至少每半年开一次专门会议[7] - 会议提前3日通知,全体同意可不限[7] - 过半数出席且通过方可举行和审议事项[7] 审议事项 - 七类事项经专门会议审议后提交董事会[7] 职责建议 - 未设相关委员会时,专门会议审查资格并提建议[9] 会议要求 - 制作记录和决议,独立董事签字确认[9] - 公司提供便利支持,出席者有保密义务[10][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