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基本信息 - 公司于2023年1月11日在北交所上市[7] -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6110.00万元[8] - 公司股份总数为6110.00万股,均为人民币普通股[16] - 公司股票每股面值人民币壹元[15] 股权结构 - 设立时高为人持股57%,瞿劲持股21%,吴雨兴和李德明各持股11%[16] 股份收购与转让 - 减少注册资本情形收购股份应十日内注销,其他情形六个月内转让或注销[21] - 用于员工持股计划等收购股份不得超已发行股份总额10%,三年内转让或注销[21] - 发起人股份自公司成立一年内不得转让[25] - 董事等任职期间每年转让股份不得超所持总数25%,上市一年内及离职后6个月内不得转让[26] - 控股股东等在特定期间不得买卖本公司股票[26] - 高管等战略配售股票12个月内不得转让,其他投资者6个月内不得转让[27] 股东权益与诉讼 - 连续一百八十日以上单独或合并持有公司百分之一以上股份股东可请求诉讼[34] - 持有公司5%以上有表决权股份股东质押股份应书面报告公司[37] - 股东大会等决议违法或违规,股东可请求认定无效或撤销[33] - 监事会等未诉讼,股东可自行起诉[34] 重大交易审议 - 审议与关联方成交金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2%以上且超3000万元等交易[43] - 审议连续12个月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以上事项[45] - 单笔担保额超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等担保须经股东大会审议[46] 股东大会相关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0%以上股份股东书面请求应召开临时股东大会[47] - 董事会收到提议后10日内反馈[51][52] - 单独或合并持有公司3%以上股份股东可提出提案[56] - 公司应提前发股东大会通知[56] - 股东大会投票时间有规定[61] - 股权登记日与会议日期间隔不多于七个工作日且不得变更[61] - 股东大会普通决议需出席股东所持表决权二分之一以上通过,特别决议需三分之二以上通过[74] 董事相关 - 董事任期3年,可连选连任[95] - 兼任高管等董事总计不得超过公司董事总数二分之一[95] - 董事会由8名董事组成,其中3名为独立董事[107] - 独立董事占董事会成员比例不得低于三分之一且至少包括一名会计专业人士[109] 财务与利润分配 - 年度财务会计报告4个月内编制并披露,半年度报告2个月内披露[148] - 公司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提取10%列入法定公积金[149] - 满足现金分红条件时,每年度现金分红金额不低于当年可供分配利润10%[159] 其他 - 会计师事务所聘期1年,可续聘[169] - 公司合并等应通知债权人并公告[180][181][183] - 持有公司全部股东表决权10%以上股东可请求法院解散公司[187]
迅安科技:公司章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