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力佳科技:公司章程
835237力佳科技(835237)2024-08-05 17:28

公司基本信息 - 公司于2022年11月25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6] -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6645.6万元[7] - 公司经营范围包括研究、生产经营锂电池等多项业务[12] - 公司股份总数为6645.6万股,均为普通股[14] 股东信息 - 宜昌启明投资有限公司认购15662362股,出资比例52.21%[14] - 宜昌同创资产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认购3800406股,出资比例12.67%[14] - 力佳投资有限公司认购8460859股,出资比例28.20%[14] - 武汉高联科技有限公司认购2076373股,出资比例6.92%[14] 股份转让与限制 - 董事等任职期间每年转让股份不得超过所持总数的25%,上市12个月内不得转让,离职半年内不得转让[22] - 公司收购股份用于员工持股等,合计不得超已发行股份总额的10%,应在三年内转让或注销[19] 股东权利与义务 - 连续180日以上单独或合并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可书面请求监事会或董事会诉讼[28] - 股东对股东大会、董事会决议有异议,可在60日内请求法院撤销[27] - 任一股东所持公司5%以上股份被质押等情况应通知公司并书面报告[31] 股东大会相关 - 年度股东大会每年召开1次,应于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6个月内举行[40] - 单独或合并持有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10%以上股东书面请求时,公司应在2个月内召开临时股东大会[40] - 股东大会普通决议需出席股东所持表决权1/2以上通过,特别决议需2/3以上通过[60] 董事会相关 - 董事会由9名董事组成,任期三年,可连选连任[79] - 董事会每年至少召开两次会议,需提前10日书面通知全体董事和监事[90] - 董事会会议应有过半数董事出席方可举行,决议须经全体董事过半数通过[92] 管理层相关 - 公司设总经理1名,副总经理若干名,董事会秘书1名,财务总监1名,助理总经理若干名[96] - 总经理每届任期3年,连聘可以连任[100] - 监事任期每届为3年,任期届满可连选连任[112] 财务与利润分配 - 公司在会计年度前6个月结束之日起2个月内编制半年度财务报告,年度结束之日起4个月内编制年度财务报告[123] - 公司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提取利润的10%列入法定公积金,法定公积金累计额达注册资本的50%以上可不再提取[123] - 原则上公司每年实施一次利润分配,现金方式分配的利润不少于当年实现可分配利润的10%[128] 其他 - 公司聘用会计师事务所聘期1年,可续聘,费用由股东大会决定[135][136] - 公司合并、分立、减资时,应自决议之日起10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30日内在报纸上公告[142][143] - 持有公司全部股东表决权10%以上的股东,在公司经营管理严重困难时可请求法院解散公司[14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