富士达:中航证券有限公司关于富士达2023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发行保荐书(修订稿)
之 发行保荐书 中航证券有限公司 关于中航富士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 (江西省南昌市红谷滩新区红谷中大道 1619 号南昌国际金融大 厦 A 栋 41 层) 二〇二四年九月 中航富士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保荐书 保荐机构及保荐代表人声明 中航证券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航证券"或"保荐机构")接受中航富士 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富士达"、"发行人"或"公司")的委托,担 任发行人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以下简称"本次发行"、"向特定对象发行") 的保荐机构和主承销商,并指定郭卫明、陈懿担任本次保荐工作的保荐代表人。 中航证券及本项目保荐代表人已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 "《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北京证券 交易所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以下简称"《注册管理办法》")、《证券 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以下简称"《保荐业务管理办法》")、《北京证券交 易所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细则》(以下简称"《保荐细则》")等有关法律、 法规和北京证券交易所以及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诚实守信,勤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