旭杰科技:江苏益友天元律师事务所关于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江苏益友天元律师事务所 关于苏州旭杰建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 法律意见书 地址:苏州工业园区月亮湾路 15 号中新大厦 7 楼 邮编:215123 电话: 0512-68240861 传真: 0512-68253379 二零二四年九月 江苏益友天元律师事务所 关于苏州旭杰建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 法律意见书 致: 苏州旭杰建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江苏益友天元律师事务所(下称"本所")接受苏州旭杰建筑科技股份有限 公司(下称"公司")的委托,指派薛静怡、王一达律师(下称"本所律师")出 席了公司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下称"本次股东大会"),对本次股东大 会进行见证并发表法律意见。 为出具本法律意见,本所律师审查了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有关文件和材料 并得到公司如下保证:公司向本所提供的用于出具本法律意见书所必需的原始 书面材料、副本材料、电子文档或口头陈述真实、完整、有效,不存在虚假陈 述、重大遗漏或隐瞒,所有副本材料与复印件均与原件一致。 一、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 (一)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 2024 年 8 月 29 日,公司召开了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