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密新材: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与承诺(杨莉)
独立董事任职要求 - 需具备五年以上法律、会计或经济等工作经验[1] - 持股1%以上或前十股东自然人股东及其亲属无独立性[2] - 持股5%以上股东或前五股东任职人员及其亲属无独立性[2] 不良纪录与限制 - 近36个月内受证监会处罚或司法刑事处罚有不良纪录[3] - 近36个月内受交易所公开谴责或三次以上通报批评有不良纪录[3] 履职情况限制 - 过往任职连续两次未亲出席或12个月未出席超半数不符要求[4] - 兼任境内上市公司不超三家[4] - 在公司连续任职不超六年[4] 声明时间 - 声明时间为2024年9月26日[6]